8.党风廉政建设制度
作者: 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小学管理员
发布时间: 2020年8月3日

党风廉政建设制度

根据从严治党“党要管党”的要求,认真学习贯彻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,在党员干部中,确确实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理想、信念、党的宗旨、遵纪守法,艰苦奋斗、勤俭建国等方面的教育。

一、党支部抓好党员干学习要严谨笃学,与进俱进,做学习型的领导干部,要求每位党员干部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5~10小时,作好摘记,真正成为三个代表的实践者;素质教育的力行者;师德师风的示范者,遵纪守法的执行者;廉洁自律的高尚者。

二、党支部书记抓好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,在党内加强法制教育,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做到警钟长鸣。

三、党支部要求领导干部、党员遵守三德,(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)发扬正气,自觉与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保持一致,不信谣,不传谣,不参与“法轮功”组织,不信任何邪教组织,在大事大非上旗帜鲜明,立场坚定。

四、认真执行《关于重申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公务有关的理金和有价证券通知》不准接受与业务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和有价证券,做到八个坚持、八个反对。

五、党员干部做到每年二次向党委组织科申报个人收入,不设立由个人保管或以个人名义储存的、由少数人控制和支配的“小金库”违者将要受到处罚。

六、党政领导干部确立依法治校,以德立校的思想,党支部抓好禁止中小学乱收费的治理工作,加强学校行风建设,坚决不收任何学生和学生家长赞助费等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钱款,树学校形象。